第一条:性质
《济南职业学院学报》编辑委员会(简称编委会)是在济南职业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《学报》编辑出版的学术领导机构。
第二条:权力与义务
1.制定《学报》的办刊宗旨、报道方针和选题方案。
2.负责《学报》稿件的终审和部分初审工作,保证刊物的质量和学术水平。
3.推荐和组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积极支持有创见有发明的作者投稿。
4.发扬学术民主,切实贯彻双百方针,鼓励和组织发表不同学派和观点的学术论文,引导《学报》树立良好的文风。
5.向国内外宣传《学报》,利用各种机会、渠道促进和扩大《学报》的影响,提高《学报》的社会效益。
第三条:组织
1.编委会由济南职业学院各院系推荐人选,由济南职业学院聘请组成。
2.编委会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两名,编委若干名,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任或名誉编委。
3.编委会下设《学报》编辑部,编辑部为编委会的常务工作机构, 行政上受办刊单位领导。
4.编委会任期五年,届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编委,新聘改聘人数以不超过1/3为宜。